市妇幼保健院:
《2024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》已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查批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》《遵义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4年市级部门预算调整的通知》等有关规定,结合各单位2024年预算执行及预算调整申报情况,现将2024年单位预算调整批复给你们,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。
一、加大预算约束力度
各单位要严格落实《关于重塑全市财政管理体系的意见》要求,全面加强预算执行管理,硬化实化预算约束机制,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,强化预算指标管理,不得超预算、无预算安排支出或开展政府采购。
二、坚决落实过“紧日子”要求
各单位要牢固树立艰苦奋斗、勤俭节约的思想,把过“紧日子”作为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,大力压减会议、培训等一般性支出,严控论坛、庆典等公务活动,努力节约日常开支,其中对于未纳入市委办、市政府办年度会议计划或无相关报批文件的会议,一律不得列支费用。继续强化“三公”经费管理,严格公务用车购置、因公出国(境)活动的报批管理,规范开展公务接待活动,加强保留车辆使用管理,严格控制车辆报废更新,切实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,从严从紧管理“三公”经费,规范使用、正确核算“三公”经费支出。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,严禁违反规定乱开口子、随意追加预算。严禁政府性楼堂馆所建设,严格控制和执行资产配置标准。从严控制财政资金拨付,严格按照项目进度、合同约定和规定程序拨付,严禁超进度、超合同提前拨款。
三、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
坚持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作为落实过“紧日子”“苦日子”、应对财政收支矛盾、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抓手。各单位要树牢绩效预算的理念,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,将绩效管理实质性嵌入预算管理,通过实施项目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,节约行政成本,硬化责任约束,真正做到花钱必问效,无效必问责。要做好绩效运行监控,加强绩效自评管理,提高绩效评价质量。要优化支出结构,坚决削减低效无效资金,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效益。
四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
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有关要求,认真抓好审计问题整改,切实增强遵纪守法意识,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,落实财政资金管理主体责任,牢固树立依法行政、依法理财理念,健全单位内控制度,规范财政资金管理。对违法违规行为,严格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》《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处理。
五、扎实做好单位预算公开工作
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,经部门批复的单位预算调整情况,各单位应当在部门批复本单位预算调整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。
六、2024年单位预算调整批复情况
(一)收入预算调整批复情况
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调整后预算数为 9126.26万元;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调整后预算数为 0万元;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调整后预算数为0万元;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调整后预算数为 0 万元;单位资金收入调整后预算数为 20390.25 万元(其中事业收入 19356.82 万元、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、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、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、其他收入 1033.43万元);上年结转 10.24 万元(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10.24 万元、政府性基金预算 0 万元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0 万元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、单位资金 0 万元)。
(二)支出预算调整批复情况
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后预算数为 9136.50 万元(其中基本支出 2415.28 万元、项目支出 6721.22 万元);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后预算数为 0 万元;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整后预算数为 0 万元;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调整后预算数为 0 万元;单位资金支出调整后预算数为 20390.25 万元(其中事业收入安排支出 19356.82 万元、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安排支出 0 万元、上级补助收入安排支出 0 万元、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安排支出 0 万元、其他收入安排支出 1033.43 万元);结转下年 0 万元。
附件:遵义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单位预算调整批复表
2024年11月20日
关于批复2024年单位预算调整的通知(市妇幼保健院).pdf